借假仲裁“补缴”养老金?严惩!|西西大胆鲍人体

  制造虚假劳动关系,违法中介“职业化”参与

  借假仲裁“补缴”养老金?严惩!

  本报讯(记者卢越)2024年前3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有1885件。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

  据介绍,该类案件多为借助民事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来实现“补缴”养老金目的。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金须有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虚假诉讼,或利用虚假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虚假劳动关系,以满足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既定条件,进而获取本不应由其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一些案件有违法中介“职业化”参与,甚至形成产业链。所谓“中介人员”为牟利,与违法行为人恶意串通,帮其寻找“虚构劳动关系”目标单位,伪造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实施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出谋划策。

  检察机关提示,补缴养老金参保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任何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形式参保缴费、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等行为,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清除缴费记录、没收补缴款、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

  (工人日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向被害人所声称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被害人子女进入国内或国外高校就读的办事能力系其虚构,各被害人因对刘某所虚构的办事能力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钱款,刘某也并未将钱款用于被害人所托事项。刘某在明知其受托事项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面对被害人长时间、多次的质疑、追问和催要钱款,仍编造种种借口予以拖延,在案发前拒不退还相关款项,足见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1992年7月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郭芳在上海市工作已逾30年。她曾在松江、黄浦、徐汇、奉贤、虹口等多个区任职,担任过普陀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汇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奉贤区区长,虹口区委书记等职。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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